苏州大学2014年度工作要点(补充部分)

 

根据上级组织最新工作部署,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践,现对《苏州大学2014年度工作要点》(苏大委〔2014〕7号)作如下补充: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把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政治学习的重中之重,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深化对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研究,举办系列学习座谈会、辅导报告会、理论研讨会等,扎实推进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根据中央新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苏州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苏州大学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积极探索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关于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院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定,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启动基层党组织主题活动立项工作。

三、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制度的监督,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修订《苏州大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加强中秋、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落实“八项规定”的检查督促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规范管理。

四、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七届一次教代会暨第十三次工代会的准备工作,完成代表选举、组团以及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等筹备工作。

五、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以《苏州大学章程》、《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厘清学术事务与行政事务的范畴与边界,强化学术为魂、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学术权力体系,完善行政权力体系。系统组织下位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六、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相关制度,积极推进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结合教师基本工作量制度的实施反馈意见,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教职员工工作考勤常态化机制。

七、围绕优势学科建设需求,按照“有选择引进、有计划培养”的方针,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组建高水平学科团队。实施“教师能力拓展计划”,加强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积极申报各类人才计划,争取中组部“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江苏双创”、“江苏特聘教授”等实现新突破。

八、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六大计划,积极有序实施新的课程改革方案。开展本科教学综合考评工作,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引导教师潜心育人。以“护理学专业”国家专业认证为契机,引导优势工科专业、临床专业开展国家专业认证和国际专业认证。开展专业审核式自评工作,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和教学资源总体情况,拟订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政策。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整合附属医院的学科和医疗优势,建立临床优质教学资源库。

九、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学风建设为核心,开展“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形成具有学院(部)特色的学风建设方案和机制。实施“三师工程”,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学生资助模式,建立经济资助、学习辅导、心理疏导、行为引导、就业指导相结合的立体资助体系。探索学生工作的社区化管理新模式。

十、按照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十一、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全面修订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管理等相关文件,适时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继续实施“卓越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加强研究生工作站联盟建设,做好全省迎评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考评工作。

十二、以“一流大学与学科建设战略研讨会”为契机,聚焦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创新学科发展机制、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凝练学科建设重点,打造更多“高峰学科”,适时启动“一流学科”建设遴选论证工作。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和管理机制,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十三、精心组织国家科技重大重点项目和军工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现有项目的中期检查、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继续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做好科技创新重大成果的培育工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和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校企联合实验室和校地共建研究院的管理。积极推进国家级“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和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

十四、加强社科基地建设,全面梳理和完善科研机构管理条例,适时召开苏大文科基地建设会议。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加强对现有重大重点社科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继续加强“文化校园”和“东吴智库”建设,整合优势学术资源,打造东吴学术品牌。

十五、按照“规范管理、创新方法、开拓市场、增效减负”的原则,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办学质量。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设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培训三大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继续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网格化;构建政府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多层次培训体系,建立培训教育专职营销队伍,拓展培训新领域,塑造苏大培训品牌。规划设计“苏州大学继续教育慕课平台”,推进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逐步推行教学模式改革;深度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合作。

十六、落实《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全面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通过制订留学生奖学金条例、完善留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措施,不断扩大留学生规模。积极筹划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高层次合作办学。继续做好海外办学(孔子学院、老挝苏州大学)、教育援外(尼日利亚拉格斯大学)和“对台”、“对港”等重大交流项目,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十七、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编制2015年度学校预算,进一步完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开展全校财务专项检查,完善各类经费使用内部监控体系。根据“分类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制定出台《苏州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和《苏州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深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十八、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全校1000个信息点的无线网络建设,基本实现校园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教学课程录播和标准化考场建设,完善3D虚拟校园、视频会议、安防监控等系统;推广使用新版苏大协同办公平台,完善新版信息门户、教师个人主页平台、网上申请审批系统等。推进共享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校园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校情分析平台。

十九、稳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新一轮物业、餐饮招标工作;加强基本建设、维护改造项目的推进工作与安全监管;推进食堂集中采购、成本核算、设施设备以及服务现场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伙食产品集约型食堂配送”体系;做好高铁新城教职工公寓项目推进工作和教职工住房补贴核算、发放工作;做好学校医疗安全、传染病防治、新生体检、学生医保参保及幼儿园等工作。

二十、做好重点专项工作。全面实施校园阳光体育工程,开好校运会和系列校园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积极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医学中心)的建设,支持附属第一医院平江分院、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的开业运行和二期建设启动工作。